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、自治区、呼伦贝尔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,围绕诚信建设工程相关工作要求,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促进守信主体教育教学的基础作用,在教育系统营造守信受益、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,根据新巴尔虎右旗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全旗教育系统工作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实施“信易+教育”工作,降低教育成本,降低信用违约风险,促进基层教育服务更加便民,提升教育水平;拓展守信激励场景,对守信主体强化正面激励,形城守信有益的价值导向,促进社会公众主动守信。对于信用等级高的单位在教育领域相关事项上给予优先安排;对信用极好的单位在评优评先、资质评定、职称评聘等活动中,予以优先推荐,涉及打分或考核的予以加分。
二、重点工作任务
(一)畅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。旗教育局与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对接,尽快明确信用信息共享共用的范围、规范、途径和方式的工作细则,实现各信源单位“信易+教育”数据的统一归集以及向所需单位的及时推送,及时统计“信易+教育”实际情况及出现的问题,降低风险。
(二)制定信用分级评价标准。根据出台的《新巴尔虎右旗教育系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》,对适用于信用分级评定的单位进行综合分析,实现对其信用等级的分级分类评价,作为对在各级各类评先选优中优先予以推荐时的重要指标,对信用评级高的提供绿色通道,对信用评级差的一票否决。
(三)创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用。要建立健全“信易+教育”信用等级评价运用机制,明确每个信用评价等级享有的优惠政策。如对信用评价等级高的单位在评选先进等荣誉活动中,可酌情进行加分,相关事项上给予绿色通道。
(四)建立数据安全保护机制。除依法依规可向社会公开的数据外,教育领域信用分级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的,应当获得机构或个人授权后方可查询、加工、分析和使用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明确责任分工。旗教育局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展“信易+教育”工作的业务指导,同时要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,进一步丰富和扩充信用信息数据种类及来源,各科室要形成合力,共同推进“信易+教育”工作开展。
(二)强化督导检查。旗教育局将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学校开展督导检查,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,确保“信易+教育”工作扎实推进。
(三)做好宣传总结。对通过“信易+教育”获得成效的单位进行典型宣传和跟踪报道,增强全旗教育信用创新的政策知晓度,在全旗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;及时总结“信易+教育”试点工作中的经验,不断完善工作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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