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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: 新巴尔虎右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: 文化、广电、新闻出版
名称: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文号:
成文日期: 2025-10-29 发布日期: 2025-10-29
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
发布时间:2025-10-29 15:19 来源:新巴尔虎右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案件名称

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

行政相对人名称

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世纪星网吧(白玉霞)

行政相对人类型

企业

执法主体名称

新巴尔虎右旗文化旅游体育局

决定书名称

新巴尔虎右旗文化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

决定书文号

(新右)文综罚字〔2025001

罚款金额

人民币15000

处罚决定日期

2025-08-08

处罚类别

行政处罚

处罚内容

警告、罚款人民币15000

违反的法律法规

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。

违法事实

经查,该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违法事实,1. 阿拉坦额莫勒镇世纪星网吧门口照片及营业执照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照片,证明检查时该网吧正在开门营业状态。2.《新巴尔虎右旗文化旅游体育局现场检查笔录》(新右文综检字〔2025001),证明当事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。3.执法人员在世纪星网吧内使用手机拍摄的30号机器上网人员佟承浩照片一张,证明当事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。4.当事人身份证照片3张。证明当事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。

处罚依据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;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经营行为,给予当事人警告、并处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