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强化审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,提升审计监督公信力,旗审计局立足审计工作实际,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,助推都新巴尔虎右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
一是促进依法诚信审计。开展审计项目时,在审计小组办公地点显著位置粘贴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和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,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,同时强化审计机关自身诚信建设,增强审计监督的公信力和影响力。
二是推进信用承诺制度。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,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度,所有审计项目均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作出书面承诺,对所提供会计资料、业务资料、电子数据的真实性、完整性承诺并负责。
三是开展诚信法治宣传。线上通过微信工作群、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,线下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关注和学习诚信方面的资料,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。并组织集体学习活动,共同学习《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》,并通过讨论交流方式加深对诚信法治的理解和应用。
四是落实干部宣传教育。将《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》纳入年度学习内容,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,增强全局干部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,引导干部依法审计、诚信审计、文明审计,营造讲诚信、守信用的良好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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