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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: 新巴尔虎右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:
名称: 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、限入标志 文号:
成文日期: 发布日期: 2022-03-25
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、限入标志
发布时间:2022-03-25 16:13 来源: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案件名称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、限入标志
行政相对人名称
行政相对人类型企业
执法主体名称新巴尔虎右旗文化旅游体育局
决定书名称当场给予警告
决定书文号(新右)文综当罚字[2022]第003号
罚款金额警告
处罚决定日期2022-03-25 16:40
处罚类别警告
处罚内容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、限入标志
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
违法事实经查,乌托邦网咖网络有限公司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、限入标志的违法事实,有现场照片4张,现场检查笔录一份。
处罚依据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;给予当场警告处罚